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头条热点 > 正文
    购物车
    0

    “辱母杀人”案二审开庭 于欢穿黑T恤出庭(图)

    信息发布者:新民村网通
    2017-05-27 21:20:35   转载

    “辱母杀人”案二审开庭 于欢穿黑T恤出庭(图)

       

     

    “辱母杀人”案二审开庭 于欢穿黑T恤出庭(图)

    分享                     5.9W评论                

                       

    刺死辱母者安二审现场:传原审被告人于欢到庭         刺死辱母者安二审现场:传原审被告人于欢到庭play刺死辱母者安二审现场:传原审被告人于欢到庭 向前             向后                     image

      今天8时32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上诉案。2016年4月,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今日8时20分左右,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参加今天旁听的有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入庭。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

      8时34分左右,审判长宣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审判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传原审被告人于欢到庭。

      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和本次庭审的重点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法庭宣读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15刑初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案由、主要事实、证据名称和判决主文。

      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一)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二)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三)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四)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五)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六)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七)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八)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九)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一)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二)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三)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四)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一)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二)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三)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四)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五)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六)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七)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八)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九)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十)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十一)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一)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二)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三)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四)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五)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六)

      询问对一审法院认定证据的补充意见(一)

      辩护人对郭彦刚发问

      检察员对郭彦刚发问

      审判长:庭前会议中,辩护人提交了3份新证据,检察员提交了23份新证据,各方均已查阅。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辩护人宣读、出示新证据(一)

      辩护人宣读、出示新证据(二)

      辩护人宣读、出示新证据(三)

      检察员举证说明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一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二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一组)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二组)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三组)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四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上诉人及辩护人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郭彦刚及其诉讼代理人、严建军的诉讼代理人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检察员答辩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六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六部分) 的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七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七部分) 的质证

      审判长:对原审判决确认的证据及辩护人、检察员宣读、出示的新证据,各方均已发表了意见。法庭已经听清楚并记录在案。以上证据是否合法有效,合议庭评议后将在裁判文书中予以确认。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辩论开始。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针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确认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意见应当简明扼要,不要重复。

      审判长:上诉人于欢,你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由你的辩护人为你辩护。

      上诉人:能不能先由我的辩护人为我辩护,然后我再自我辩护?

      审判长:可以。

      辩护人辩护意见(一)

      辩护人辩护意见(二)

    辩护人辩护意见(三)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